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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召开至诚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5

至诚书院全体学生:

 

根据《汕头大学至诚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院党总支同意,拟定于2018年1216日晚19:30在E座教学楼E303召开汕头大学至诚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总结过去,回顾汕头大学至诚书院一届学生会取得的成绩;选举产生新一届汕头大学至诚书院学生会主席、委员会,展望学生会发展的未来,在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书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全心全意为本院同学服务,努力实现自我提升,认真组织校、院各项活动,把书院宿生凝聚成一个团结的整体。

 

二、大会主要议程

 

1. 听取和审议第十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 通过《汕头大学至诚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3. 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至诚书院学生会委员会

 

4. 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至诚书院学生会主席

 

三、大会代表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1. 代表人数:正式代表70名,列席代表若干

 

2. 代表资格条件:

1)本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3. 产生办法

1)各小区、组织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会议选举产生。

2)各小区、组织代表推选工作应于120922:00之前完成,经各自会议推选出的代表请在121012:00完成附件中的代表名册(详见附件一),并报送至学代会筹备组,最终由书院团委审核确定。

 

四、第十一届至诚书院学生会委员会的人数、条件和产生办法

 

1. 汕头大学第十一届至诚书院学生会委员会拟设委员8名,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 委员候选人除必需具备代表的条件以及《汕头大学学生干部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热心学生会工作,工作认真,作风踏实,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能胜任学生会某一部门的工作。思想正确,品学兼优,能密切联系群众,在书院中能起模范作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议事能力。

 

3. 委员产生办法

面向全院选拔,各竞选者资格由学代会筹备工作组组织考核,报院党总支审核同意后,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 委员报名方式

参选者应于121112:00前将《第十一届至诚书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详见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lczheng@stu.edu.cn。

 

5. 学生会主席选拔办法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

2)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面向全招募,由书院团委审查推荐,经书院党总支同意后,确定主席团候选人。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需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3)参选者应于121212:00前将《第十一届至诚书院学生会主席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三发送至邮箱:15lczheng@stu.edu.cn

 

五、参会代表注意事项:

 

 1. 请各位代表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签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就坐

 

 2. 会议期间,请各位代表遵守会场纪律,共同促进大会的圆满召开。

 

本次学代会的召开,是我院全体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小区、组织等要予以重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带领书院宿生为书院的建设和发展多干实事,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学代会的召开!

 

共青团汕头大学至诚书院委员会

至诚书院第十一次学代会筹备组

2018年1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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