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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4月“辅导员巡课、查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2

为进一步加强理学院学风建设,全面掌握学生课堂学习动态,增进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学生之间的沟通,营造优良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理学院全体辅导员决定自即日起常态化开展辅导员进课堂巡课、查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课人员

理学院全体辅导员。

二、巡课时间

自即日起,20264月教学周内进行,每周进课堂一次,一个月做到所带班级全覆盖、所带学生全覆盖。

三、巡课主要职责

1.观察课堂秩序:关注学生出勤情况、迟到早退现象、课堂纪律(如是否有玩手机、睡觉、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行为),推动学风建设。

2.了解学习状态:观察学生听课抬头率、师生互动、课堂笔记记录、玩手机、课堂上睡觉和课堂上吃东西等情况,并向任课老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工作,总体评估班级学习氛围。

3.协调解决问题: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上课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针对巡课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研究研判,提出有效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4.建立沟通机制:重点观察任课老师反映的课堂上表现异常的学生并做好相关记录,并在课后与其谈话,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体辅导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加强学风班风建设、提升学生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了解学生、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途径,制定个人巡课计划,确保覆盖所带班级的主要课程。

2. 注重方式,讲求实效:巡课、查课应以促进教学相长、服务学生成长为目的,注意方式方法,尊重教师授课主导权。重在观察、了解、沟通与促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规范记录,闭环管理:原则上每人每周进课堂巡课不少于2次。每次巡课须及时、客观、详实填写《汕头大学理学院辅导员巡课记录表》。对发现的共性或突出问题,应在每周辅导员工作例会上集中研讨、制定措施、明确责任、跟踪反馈,形成“发现—研判—解决—评估”的工作闭环。

4.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辅导员应主动与任课教师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交流学生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引导和帮扶工作。尤其注重与学习困难、生活困难、心理异常等特殊学生群体,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情况,形成“专任教师——辅导员——家长”三方联动的育人合力。

特此通知!

 

理学院 至诚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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