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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至诚书院关于开展优秀学生骨干、最美志愿者 和先进集体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0

理学院、至诚书院全体同学: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培养奋发向上的学风院风,不断优化学院育人氛围,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激发青年学子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奉献青春力量。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理学院、至诚书院优秀学生骨干、优秀志愿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

        个人奖项:优秀学生骨干、最美志愿者

  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

  名额分配:个人奖项每个类别30 名,集体奖项每个类别5个。

        二、参评对象:

  个人奖项:在校班级学生(包含研究生);往年已获得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集体奖项:本科、研究生班集体、团支部(不包含2024级新生集体)。

  三、申请条件

1. 优秀学生骨干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利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过硬。

2)学生工作突出。在学院或书院班级、团支部、院级、校级各类集体中担任学生骨干,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热心服务同学,富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承担的各项学生工作成效显著,在集体中起到骨干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完成学习任务,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本科生评选综合测评成绩达到前30%

专业学习无挂科记录。研究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成绩优异、无挂科记录,或科研能力突出。

2.最美志愿者

1)遵守志愿者章程。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

2)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无违反相关法律。

3)有奉献精神。对志愿者工作具有饱满的热情,具有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在志愿者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4)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获得良好声誉(获得省、市级表彰或被新闻媒体报道者优先)。

5)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02391日至2024831日期间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在50时及以上(需提供活动时长的证明材料)。

3. 先进班集体

1)班委组织健全。班委由班级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班级凝聚力强,班级中的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班风积极上进。班级成员思想上进,都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班级成员没有受过校级处分,班级成员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先进班级创建等活动中,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3)班级学风良好。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优良,做到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平均成绩突出,且班级中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现象; 

4)活动开展良好。班级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参加理论学习、文明共建、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4. 优秀团支部

1)思想教育到位。 团支部应引导团支部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支部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与针对性,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团支部充分发挥组织化学习优势,围绕团员教育开展专题学习会,且按要求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 组织建设到位。团支部应不断加强支委会队伍建设,不断推进班团一体化,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经常性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不断增强团支部活力,广泛凝聚青年、团结青年。支部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作基本单元的功能,做好组织学习、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团员评议、推选帮扶对象等工作。

3 服务青年到位。团支部能够组织团员青年常态化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能够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学校建设,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团员青年全面素质的提升。团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四、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申请个人或集体填写申请表,在截止时间前将申请表发送至理学院团委邮箱o_lxytw@stu.edu.cn进行申报;(申请表查阅附件1或附件2

       邮件题目格式为:申请奖项名称+申请人/集体;

       申请截止时间:20249152400 

        五、评定程序

1.申请个人或集体代表填写申请表,发送至理学院团委邮箱进行申报;

2.学院组建评选小组,结合申请人或集体的工作情况和名额分配,开展初选工作;

3.学院将初选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将予以公示。如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该生评优资格;

4.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它事项

1.此次评选务必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一经查实有不属实的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2.请务必注意仔细填写相关信息,注意相关申请表格提交截止日期,逾期不候;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各专业辅导员。

 

理学院

至诚书院

共青团汕头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2024910

 

 

相关附件:

附件1

附件1_理学院2023-2024学年个人奖项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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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2_理学院2023-2024学年集体奖项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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