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动态

至诚要闻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25

 

各学院(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09]15号)文件要求,现将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征集程序及优惠政策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院(书院)实际情况学习贯彻,进一步推动毕业生征集工作。

  一、提醒预征对象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通过手机短信、E-mail、电话等方式进一步动员毕业生特别是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军入伍,通知符合条件、有志于参军的女性毕业生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

  二、按照规定,做好为毕业生补办预征手续,为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工作。

  三、及早规划2010年春季预征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举办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入伍政策专场宣讲会,将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优秀士兵直接提干、退伍后考学升学优惠等政策,进行深入宣传,将国家、军队对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及早传递到毕业班学生。

  四、注意听取应征毕业生的反映,对违反征集高校毕业生政策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武装部。

  附件:>>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兵役征集程序及优惠政策.doc

人民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0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