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动态

最新通知

关于受资助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以及服务时数计算的相关说明

发布日期:2011-12-29

书院全体宿生:
  根据《汕头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四)点规定:"一次性获得资助1000元以上的受资助学生须按要求参加不低于10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为方便符合上述条件的宿生能更好的按照要求完成志愿服务工作,至诚共青团与"常青藤"服务学习协会合作,由常青藤负责监督与记录服务时数。请符合要求的宿生根据以下步骤登记服务时数:


1.登录汕大青年志愿者协会官网注册成为汕大青年志愿者;
2.每学年,在专业学院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由各专业学院青协记录服务时数,录入汕大青年志愿者协会官网服务时数统计系统;
3.每学年,在书院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由"常青藤"记录服务时数,录入汕大青年志愿者协会官网服务时数统计系统;

  每学年末将由"常青藤"服务学习协会在书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核实工作,参加书院"常青藤"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同学将直接根据协会服务时数记录审核,参加书院外志愿者服务活动又符合审核要求的宿生需提交相关志愿者组织或者校青协出示的服务时数证明。如有疑问,可到联系常青藤秘书部周同学(宿舍:J-438)或发邮件至常青藤公共邮箱cqt_ygb@163.com进行咨询。

附件:1、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步骤.doc
2.书院计算服务时数活动一览表.doc


书院团委
至诚常青藤服务学习协会
20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