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12-09
昨天下午接第一附属医院通报,我校有一名学生被确诊为甲流H1N1患者且病情较重。为了防止甲流疫情在校园进一步扩散,学校疫情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作出如下决定:
1、 对与本例患者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排查,到校医院查体温、透视,并已马上对该宿舍进行消毒;
2、 全校师生应加强体温晨检工作,如有体温升高者或有明显的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者,必须立即到校医院排查,及时治疗、防止病情加重;(各单位、各宿舍原领用的水银体温计如丢失、损坏请及时到校医院补领。)
3、 校医院和学生食堂在近日连续供应防甲流中药汤的基础上,明天继续供应中药汤,请同学们到学生食堂饮用;
4、 学校各单位计划在大礼堂、科报厅举办的大型活动暂时停止及12月15日,防止疫情的聚集性爆发。一周后,是否恢复上述场所举办的大型活动,须根据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5、 凡体温38℃以上的发热病人应在医院隔离治疗,轻度不适者应戴口罩避免疫情扩散,校医院负责免费供应口罩;
6、 全校师生应按防疫健康指引的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7、 学校已向上级申请"甲流"疫苗,如疫苗到达,全校师生积极参加预防接种工作;
8、 学校各教室上课时应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
校医院联系电话:82902318
校医院急诊电话:82902651
汕头大学疫情应急处理办公室
2009年12月9日
资源管理处
2009-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