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全体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学校2010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已下达,其中书院国家奖学金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5人,国家助学金153人。现将书院2010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本硕连读或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奖励金额:8000元/人。
3.获奖者如同时获2010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将取最高金额奖项的奖金,不兼得。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2.奖励资助金额:5000元/人。
三、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
2.资助金额:2000元/人。
四、报名、评定程序
1.请有意申请者于10月7日(周四)前登录汕头大学奖学金网站
http://www.scholarship.stu.edu.cn/chinese/applyIntro2.aspx进行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格(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学习情况请填写GPA百分比(取整数)和班级总人数,且须双面打印,用黑色钢笔签名),于10月8日上午下班前交到书院院务室J-338。
注:
(1)书院医学院的宿生请将申请材料交医学院学生工作部;
(2)学生在进行网上申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发邮件至
xyli@stu.edu.cn ,或致电82903398咨询。
2.书院严格根据《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书院制定的评定细则认真组织评选。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人员原则上须通过贫困生认定,对于有提出贫困生认定申请,但因比例控制等原因未能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说明一份情况说明。
特此通知。
书院院务室
20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