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5-21
书院全体宿生: 兹定于2013年5月21日至5月30日接受至诚书院宿生2013/2014学年入住申请,所有宿生(包括不再入住书院宿生)均须填写《汕头大学至诚书院2013/2014学年入住申请、确认书》,并于5月30日下午5:00前交至各区导生处,未按时提交的同学均视为放弃入住申请。 《汕头大学至诚书院2013/2014学年入住申请、确认书》由各区导生发放。特此通知。
至诚书院院务室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