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1-06
根据《关于学校放寒假的通知》(汕大党政办〔2012〕8号)的规定,今年学生寒假期间为2013年1月20日至2月23日,现就假期留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留校申请
因学术研究、公益活动、考研复习等必要原因确需寒假留校的学生,请自即日起到2013年 1 月 20日用校园网帐号登陆学生宿舍管理系统(http://dorm.stu.edu.cn/ )进行网上申请,须填写具体的信息,包括留校期间、联系电话(手机)、留校原因说明等。凡寒假期间须留校的同学都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
二、关于水电问题
1、寒假期间学生宿舍水电费由申请留校并获得批准的同学承担(学生假期期间使用水电没有补贴)。水电费分两个时段计费,分别为 1 月 24日至 2月 7日和 2月 8日至2 月21日。学生申请留校的期间在上述其中一个时间段的,按该时段计费;跨时段的,按整个寒假期间计费。部分宿舍同学实际使用水电的情况不尽一致的,应自行协商并妥善解决水电费用分担及缴交的问题。
2、为了安全起见,对未申请寒假留校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宿舍,将于 1月 23日采取断电措施,下学期于 2月 22日统一恢复供电。申请留校后因故提前离校的,如此时本宿舍无其他人留校,应直接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宿舍C座入门斜对面)登记断电。
3、本学期本科生宿舍热水供应时间延长至 1 月 25日。 1月 20日至1 月 25日热水供应时间更改为17:00-19:00。下学期自 2月 22 日起,恢复正常供应。
4、寒假期间,为了方便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学校将设立热水临时供应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关于安全纪律
1、寒假留校的同学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离开宿舍时要注意关好宿舍的门、窗、水、电;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所在宿舍楼值班员汇报,或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2、寒假期间,留校的同学应严格遵守《汕头大学学生宿舍守则》,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的工作,维护宿舍区的安全与秩序;没有申请留校的同学将被取消门禁授权,已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假期留校的同学须随身携带一卡通,出入宿舍区需刷卡登记;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关于通讯方式
学生宿舍区辅导员办公室:8290 3355,8650 2247邮箱:o_fdy@stu.edu.cn;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8650 2661,邮箱:dorm@stu.edu.cn;
至诚书院院务室:8650 2482,邮箱:o_zhicheng@stu.edu.cn;
研究生学院学工办:8650 4000,邮箱:o_yjsxsb@stu.edu.cn;
水电中心:8650 2369,8650 2489;
校医院:8650 2651;
校园110电话:8650 4110。
预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学生处, 研究生学院, 至诚书院, 资源管理处
201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