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6-19
根据《关于学校放暑假的通知》(汕大党政办[2012]4号)的规定,今年学生暑假期间为2012年7月1日至8月18日,现就假期留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留校申请
因军训、医学院上课、学术研究、公益活动、考试复习等必要原因确需暑假留校的学生,请自2012年起6月19日到29日用校园网帐号登陆http://dorm.stu.edu.cn/ 进行网上申请,须填写具体的信息,包括留校期间、联系电话(手机)、留校原因、说明等。凡暑假期间须留校的同学都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
二、关于水电问题
1、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水电费由申请留校并获得批准的同学承担(学生假期期间使用水电没有补贴)。水电费分两个时段计费,分别为7月4日至7月16日以及7月17日至 8 月18日。学生申请留校的期间在上述其中一个时间段的,按该时段计费;跨时段的,按整个暑假期间计费。部分宿舍同学实际使用水电的情况不尽一致的,应自行协商并妥善解决水电费用分担及缴交的问题。
2、为了安全起见,对未申请暑假留校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宿舍,将于7月4日采取断电措施,下学期于8 月17日统一恢复供电。申请留校后因故提前离校的,如此时本宿舍无其他人留校,应直接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宿舍C座入门斜对面)登记断电。
三、关于安全纪律
1、暑假留校的同学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离开宿舍时要注意关好宿舍的门、窗、水、电;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所在宿舍楼值班员汇报,或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2、暑假期间,留校的同学应严格遵守《汕头大学学生宿舍守则》,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的工作,维护宿舍区的安全与秩序。暑假期间,各宿舍区实行全天24小时门禁管理,没有申请留校的同学将被取消门禁授权,已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假期留校的同学须随身携带一卡通,出入宿舍区需刷卡登记;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关于通讯方式
学生宿舍区辅导员办公室:8290 3355,邮箱:o_fdy@stu.edu.cn;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8290 2661,邮箱:dorm@stu.edu.cn;
至诚书院院务室:8290 2482,邮箱:o_zhicheng@stu.edu.cn;
研究生学院学工办:8290 4000,邮箱:o_yjsxsb@stu.edu.cn;
水电中心:8290 2369,8290 2489;
校医院:8290 2651;
校园110电话:8290 4110。
预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学生处, 研究生学院, 至诚书院, 资源管理处
201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