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6-04
全体毕业生:
为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强军队队伍建设,根据省征兵办、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伍预征的对象和范围: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 入伍预征流程:
1、网上报名:4月20日至7月20日,应届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om.cn/),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并交至学生处205(联系电话82903299)
2、初审初检:网上报名结束后,兵役机关与学校将对网报通过的学生进行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3、复审应征: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审核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及《补偿代偿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生源所在地)县级兵役管理部门报名应征。生源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优先征集。
三、注意事项:
1、高校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后,需在常住户籍所在地参加实地应征,常住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所在的县/市/区))填写错误,将失去应征机会。
2、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与户籍地兵役机关取得联系。
携笔从戎无上光荣,欢迎毕业生积极参军入伍。
附件为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
>> 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doc
人民武装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