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5-10
全体毕业生:
为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强军队队伍建设,根据省征兵办、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伍预征的对象和范围: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 入伍预征流程:
1、网上报名:4月20日至7月20日,应届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并交至学生处205(联系电话82903299)
2、初审初检:网上报名结束后,兵役机关与学校将对网报通过的学生进行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3、复审应征: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审核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及《补偿代偿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生源所在地)县级兵役管理部门报名应征。生源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优先征集。
三、注意事项:
1、高校应届毕业网上报名后,需在常住户籍所在地参加实地应征,常住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所在的县/市/区))填写错误,将失去应征机会。
2、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与户籍地兵役机关取得联系。
携笔从戎无上光荣,敬请毕业生积极参军入伍。
人民武装部
学生处
201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