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4-29
各学院(书院):
为鼓励我校2011届本科毕业生积极主动就业,学校决定加大对2011届本科毕业生的奖励力度,现就有关奖励通知如下:
1、继续执行汕大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奖励政策;
2、对在2011年5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1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每位毕业生200元;
3、签约落实时间以到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时间为准,受奖励毕业生如果发生违约行为,即取消奖励。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