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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度“汕头大学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11

 

各学院(含医学院、至诚书院):

 

为表彰汕头大学最优秀的毕业生,李嘉诚基金会于2002年设立了汕头大学奖章以及1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并于每年毕业典礼期间授奖。获奖者作为学校最高理念的代表反映了创始人李嘉诚先生所崇尚的精神"有志、有识、有恒、有为"。

为做好本年度汕头大学奖章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标准:

 

(1)学习成绩优异

(2)对学校课外活动做出的杰出贡献

(3)具有良好的判断力、才智、创造力以及广泛的兴趣

(4)学生所在学院(书院)的院长意见

(5)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和兴趣

 

2、奖励名额:

 

1名奖章获奖者和6名入围奖获得者。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汕头大学奖章申请表。

(2)一篇由该学生撰写的文章(1200字以内,用A4纸打字或打印),内容包括其在校学习经历以及这些经历是如何形成其人生目标和志向的。

(3)两封参考信。其中一封需提供该学生在校期间突出表现的事迹及参加的活动,或为校外社区所作贡献。这些可包括研究,或其它创作成品、竞赛所获奖项以及其它以一名汕大学生身份参加的非学术性的活动。

(4)该学生发表的任何作品(该项为非必需材料)。

4、报名和评选流程:

 

(1)请有意申请者到各学院(书院)报名,请各学院(书院)按 "汕头大学奖章"的评选准则认真做好推选工作,每个学院(书院)最多推荐4名即将毕业的本科应届毕业班学生。请各学院(书院)于5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学生处,电子文档材料请各学院(书院)汇总后发至s_xtchen1@stu.edu.cn。

(2)学校将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各学院(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统一评审,以确定最终获奖者。

 

5、其它事项:

 

1、至诚书院的本科应届毕业班学生请直接向至诚书院申请。

 

2、请各学院(书院)仔细核对推荐者的学业基本情况和获奖情况,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并签名确认。

 

 

附件:申请表.doc

   评选条例.doc

                  

 

 

 

 

 

学生工作处

201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