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4-14
各学院(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关于举办"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教思政司函〔2010〕25号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举办"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请各学院积极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人基本条件:
在校中国籍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二、选拔事迹要求:
1、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09年。
2、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300字的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以上(包括校级)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包括正面免冠照片1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附加材料: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四、报名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到各学院(书院)团委报名,由各学院(书院)推荐不多于2名候选人,于2010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五点前将报名书面材料送至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学生处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_xtchen1@s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报名材料)
五、其他
相关信息可关注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及中国大学生网活动专题网http://stu.chinacampus.org。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