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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转发《关于2009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29

各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和汕头市征兵办公室的通知,现将2009年冬季征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对象:

  1、 男兵征集对象年龄为18-22岁;
  2、 女兵征集对象年龄为17-22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岁;

二、 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即将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颁发的《关于征兵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国征字第01号)和有关规定(包括艾滋病、吸食毒品的检查和心理检测等)执行。

三、 报名方法:

  1、 请有意愿应征入伍的同学于11月6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到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报名;
  2、 从今年起,女兵征集工作统一由市集中组织,市征兵办公室设立女兵征集报名点。符合条件的适龄女同学,须于11月1日至7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件到市征兵办公室(汕头市外马路221号汕头警备区办公大楼二楼)办理报名应征手续,报名咨询电话:88544610。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8张。
  (2)在校学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8张。

四、为了能够圆满完成今年冬季征兵任务,我校将继续执行《汕头大学自愿应征入伍在校生优待政策》。

五、征兵咨询:

  学校现定于11月2日(周一)下午三点在旧图书馆正对面的大榕树下进行今年冬季征兵宣传咨询活动,请各学院(书院)认真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有关同学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并安排一名辅导员负责带队。

 

学生工作处
人民武装部
200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