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动态

最新通知

开展09-10学年“校友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16

书院宿生:
  为弘扬李嘉诚先生倡导的"自强不息,和衷共济,回报母校,奉献社稷"的校友精神,资助在校贫困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帮助母校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与氛围,热心校友捐赠人民币125000元设立2009年度"校友助学金",用于资助汕大贫困学生,资助人数50人(其中书院新生2名,老生5名),资助金额为2500元/人。现将我校09-10学年"校友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说明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汕头大学校友助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者;
    (2)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3、评定程序:
    (1)请有意申请的新生于9月17日(本周四)下午下班前向书院团委提出申请,各书院认真组织评选,经公示后于9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学生处。
    (2)请有意申请的老生于9月30日下午下班前向书院团委提出申请,书院认真组织评选,经公示后于10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学生处。
    (3)书院将参考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校纪校规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推荐。
  4、其他事项:
    请2008年"校友助学金"受助者于10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08-09学年学习生活总结(请用A4纸打印后签名)交到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学生处办公楼102)。

   特此通知。


汕头大学学生处
汕头大学校友会秘书处

200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