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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2009年寒假学生留校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09

书院全体宿生: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校本部学生将于2009年1月18日开始放寒假,现就学生寒假留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寒假需要留校的学生(含研究生),请于2009年1月9日10:00-2009年1月12日16:00前通过个人校园帐号登陆http://dorm.stu.edu.cn/ 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具体的信息,包括留校期间,联系电话(手机),是否参加学校安排的除夕聚餐、留校说明等。在"留校说明"一栏中,需详细说明申请留校的原因。没有校园网帐号的,请在前述规定时间段正常上班时间到院务室(J-338)书面申请。凡在寒假期间留校的同学都须进行留校申请。
  2、寒假期间(2009年1月22日~2月14日)学生宿舍水电费用由申请留校并获得批准的同学承担。部分宿舍申请留校的同学与实际使用水电的同学不尽一致的,相关宿舍的同学应自行协商并妥善解决水电费用分担及缴交事宜。
  3、为了安全起见,寒假期间对未申请留校或者留校申请未获批准的宿舍,学校将于1月22日起采取断电措施。
  4、寒假期间,留校的同学应遵纪守法,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的工作,维护宿舍区的安全与秩序。进出宿舍区须携带学生证或者一卡通以备查验;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校外同学或亲友来访,需到各楼区值班室作好登记;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寒假留校的同学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离开宿舍时要注意关好宿舍的门、窗、水、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所在宿舍楼值班员汇报,或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校保卫科电话:8290 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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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院务室
20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