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动态

最新通知

关于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11

书院08-06级宿生:
  学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参保事项通知如下:

1. 书院宿生请按原专业学院班级统一办理,具体事项请咨询各班班长;
2、参保范围:校本部06、07、08级在校生,医学院基础部07、08级学生,校本部07、08级研究生。
3、保险期限:2008年12月1日-2009年6月30日,学生缴纳7个月保费,每月4元,共缴纳28元,由学校财务处从学生银行帐户中划缴。
4、每位参保学生提供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各班生活委员收集整理后于2008年12月18日前交到校医院三楼心理咨询室陈老师处。
5、详情请留意办公自动化通知。

书院院务室
200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