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11-18
兹定于2008年10月29日(下周三)晚七点半在E阶101教室召开2008级国家助学贷款宣传介绍会,向0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介绍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法规和我校的实际办理情况,并指导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请已通过贫困生认定并有意申请贷款的学生带齐以下资料准时参加。
须准备的材料:
1. 《汕头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汕头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本人身份证、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要复印于同一张A4纸);
4.学生证的第二、三页的复印件一份(有照片和专业信息的页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
5.中行存折首页复印件一份;
6. 一卡通;
7. 黑色钢笔或签字笔、铅笔。
特此通知。
院务室
2008-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