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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汕头大学至诚书院第三次团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5

至诚书院各团总支、团支部:

经请示校团委、院党总支同意,至诚书院第三次团代会拟于2018110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会的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至诚书院共青团改革。回顾、总结第二次团代会以来至诚书院共青团的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至诚书院共青团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共青团汕头大学至诚书院第三届委员会;动员和带领至诚书院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努力工作,锐意创新,奋发成才,为至诚书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大会的议程: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汕头大学至诚书院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汕头大学至诚书院第三届委员会。

三、团员代表的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人数: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书院的实际情况,拟定正式代表95名。

2、代表分配原则:以至诚书院各团总支、团支部等基层团组织的团员总数为基础,以代表总名额与团员总数之比为测算基数;考虑各单位之间团员分布不平衡的状况,在分配上统筹兼顾,适当调整,做到既有代表性又有广泛性;代表中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的代表比例应不低于70%,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额的30%

3、代表条件:必须是至诚书院的团员或党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议事能力。

4、产生办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团总支根据名额分配,研究制定出本单位代表分配意见,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经广大团员酝酿讨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召开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出共青团汕头大学至诚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经同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报至诚书院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代表的选举工作应于201813日前完成,并填报《代表登记表》,并交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

四、 委员候选人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1、共青团汕头大学至诚书院委员会拟由7名委员组成。

2、委员候选人条件:除必须具备代表的条件外,还必须富有开创精神,热心共青团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共青团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能胜任团委某一部门的工作。

3、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各团支部和各组织推荐委员候选人一至二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经院团委、党总支考察、协商酝酿提出,并提交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产生。各团支部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应于20171229日前填报《候选人登记表》,并递交院团委。

共青团汕头大学至诚书院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是至诚书院全体学生和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团总支和各团支部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动员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良好的校风、院风和学风,培养高素质的新世纪人才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共青团汕头大学至诚书院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代表登记表

委员登记表

 

共青团汕头大学至诚书院委员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