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15
初春之际,万野新绿,在新年开市之初的三月,我们迎来了消费者权益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吧!
3.15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各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2021年是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是“守护安全,放心消费”。
作为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其实呀,我国早已为广大消费者撑起了一把权益保护伞。快来学习以下小知识,领取你的“保护伞”吧!
一、消费维权方式
1、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热线电话
若消费者无法与商家有效协商解决问题,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拨打12315将产生收费)。还需注意的是,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拨打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
3、登录315官网反映情况
网上搜索“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按照官网指示填入相关信息即可投诉。
4、向当地市监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问题
5、拨打315晚会热线电话的方式维权
晚会直播地址:https://tv.cctv.com/live/cctv2/
电视直播:3月15日晚上8点央视二套财经频道
二、消费维权提示
1、网络维权,截图很重要
法院提醒,当前网购纠纷案件所涉及的证据绝大部分为电子证据。网购下单最好保留下单截图、与卖家聊天记录等相关信息截图,并保留支付信息,订单确认信息,在出现购物纠纷时有效维权。
2、切勿盲目支付“定金”
部分商家混淆“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是“定金不退,订金可退”。
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有债务担保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消费者支付定金后若单方面取消订单,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因此 ,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
消费者权益保护伞,让广大消费者群体能够放心购物;作为至诚书院的宿生,同样拥有两把可靠的权益保护伞。
“至诚发声器”——权益信箱
权益信箱自2020年12月14日上线,一直为宿生服务,作为书院与宿生沟通的重要桥梁之一。权益信箱为宿生提供提意见、谈需求的途径。
隐藏方式: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至诚”-“至诚信箱”也可获取
“宿生的靠山”——导生团队
有关书院生活的方方面面,总会有这样一群“可靠的家长”为我们提供各种各样的帮助。不管是生活琐事,还是学业上的困难,他们总是尽心尽力地向我们伸出援手。当然,他们也是我们宿生权益的第一道保护伞。
你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