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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9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6年全国征兵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年龄及身体条件要求

年龄要求:男青年为年满1821周岁,在校大学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放宽到2224周岁;女青年,大学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2016年应征公民体检标准http://www.gfbzb.gov.cn/ssts/querybyid.action?artid=1528519916

二、报名方式、程序指引及须知

报名方式: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

注意事项:1、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每年兵役登记时间为11日至630日。2、应征地选择:大学生可在高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做为参军入伍的应征地。

网报成功后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于531日前交学校武装部(行政中心106学生处军事理论教研室,咨询电话86503299,邮箱o_wzb@stu.edu.cn)。

收到兵役机关体检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参加应征地体检。

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必须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申请表》原件(加盖应征地征兵办公章)交到(寄送到)学校人民武装部。学校以《通知书》和《申请表》为凭为入伍学生办理学籍保留、奖励发放、学费补偿等手续。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携笔从戎,无上光荣。欢迎同学们积极应征入伍!

人民武装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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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