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6-05
根据总参谋部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的通知,今年继续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为做好士官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在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专业
今年汕头市主要招收自动化、汽车和计算机3类专业。
为便于其它专业毕业生报名,还接受符合全省招收条件的其他专业毕业生报名(具体专业类别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实行网上报名,可通过网上查询招收专业,提交报名信息,实现学历和专业网上审核。有意报名的毕业生请于6月20日前登录http://www.gfbzb.gov.cn报名。
四、招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集中报名(6月20日止)、体检政治考核(6月21日—7月10日)、审批定兵(7月11日—8月1日)、组织报道(8月2日—10日)程序办理。
(附件详见办公自动化)
人民武装部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