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美好的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在校期间,你们自觉地接受了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不仅圆满完成了学业,而且实现了自己美好的心愿,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自己青春的篇章中写下了辉煌的一页。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作为毕业生党员,在你们即将迈向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之际,还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为方便你们及时正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我们为毕业生党员们列出了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 关于接转组织关系
党员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外出学习、工作六个月以上且较固定的,必须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将会被认定是自行脱党。原则上所有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时都应将组织关系转出汕大。
我校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具体流程
本人先与其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保对方同意接收,明确组织关系的去向和隶属单位,咨询接收党组织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确切名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上级党组织名称(工作单位的名称或本人家庭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村委会或本人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等情况。
将本人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的准确名称在6月12日前报至所在支部并交齐党费(统一缴费至2018年6月份)。
按各院党总支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有关转接手续。党员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一般2个月内)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报到。
广东省内转接组织关系: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通知(粤组电传〔2017〕64 号)要求,在广东省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的,由组宣统办公室统一安排时间,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管理模块实现无纸化办理。
转往广东省外的党员,需持我校开具的介绍信,到汕头市委组织部转接(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内8号楼,电话:0754-88276114)。到目的地党委报到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在9月30日前寄回各院党总支。
注意:
1. 逾期不去报到,或因个人原因成为“口袋党员”而不接转组织关系者,由此造成党员自动退党等后果个人负责。
2. 在3个月内,如报到单位有变动,在广东省内转接,则重新填写登记表,通过邮件(o_zzb@stu.edu.cn)联系组宣统办公室更改;如转往广东省外,则请本人持原介绍信回校办理或手写委托书、委托他人持原介绍信来校办理。
关于档案材料的转移
1. 正式党员材料,由各书院、研究生院党总支直接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2. 预备党员材料,由各院党总支统一装入档案袋(注意将其预备期内的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装入),并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党总支公章,密封后,由毕业生党员签收自带,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问题可联系各书院/研究生院党总支或学校组宣统办公室(联系人:刘敏泉,电话:86502345,邮件:o_zzb@stu.edu.cn)。
希望各位毕业生党员严格按照上面的组织纪律要求,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最后祝你们在新的人生征途上,身体健康,事业有成,为母校增光,为党旗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