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1-12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学校放寒假的通知》(汕大党政办[2011]1号)的规定,今年学生寒假期间为2011年1月23日至2月26日,现就假期留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留校申请
因特殊、必要原因确需寒假留校的学生,请自即日起到1月17日用校园网帐号登陆http://dorm.stu.edu.cn/ 进行网上申请,须填写具体的信息,包括留校期间、联系电话(手机)、留校原因说明等。凡寒假期间须留校的同学都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
二、关于水电问题
1、寒假期间学生宿舍水电费由申请留校并获得批准的同学承担(学生假期期间使用水电没有补贴)。水电费分两个时段计费,分别为1月26日至2月9日以及2月10日至2月23日。学生申请留校的期间在上述其中一个时间段的,按该时段计费;跨时段的,按整个寒假期间计费。部分宿舍同学实际使用水电的情况不尽一致的,应自行协商并妥善解决水电费用分担及缴交的问题。
2、为了安全起见,对未申请寒假留校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宿舍,将于1月26日采取断电措施,下学期于2月24日统一恢复供电。申请留校后因故提前离校的,如此时本宿舍无其他人留校,应直接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宿舍C座入门斜对面)登记断电。
3、本学期本科生宿舍热水供应时间延长至1月25日。1月23日至25日热水供应时间更改为17:00-19:00。下学期自2月24日起,恢复正常供应。
4、寒假期间,为了方便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学校将设立热水临时供应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关于除夕聚餐
为了让留校的同学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学校将组织除夕聚餐活动。留校的同学如需参加聚餐,请在留校申请期间登录预约系统进行预约,网址http://activity.stu.edu.cn。
四、关于安全纪律
1、寒假留校的同学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离开宿舍时要注意关好宿舍的门、窗、水、电;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所在宿舍楼值班员汇报,或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2、寒假期间,留校的同学应严格遵守《汕头大学学生宿舍守则》,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的工作,维护宿舍区的安全与秩序;进出宿舍区须携带学生证或者一卡通以备查验;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关于通讯电话
水电中心:8290 2489; 校保卫科电话:8290 4110;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8290 2661;校医院:8290 2651; 学生宿舍区辅导员办公室:8290 3355;书院院务室:8290 2482。
预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学生宿舍区辅导员办公室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至诚书院院务室 水电中心
2011-1-12